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禁止的不得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应当许可(审批)的,经审批机关批准后凭许可(审批)文件经营;法律、法规、国务院决定规定无需许可(审批)的,市场主体自主选择经营。(餐饮服务;预包装食品(不含冷藏冷冻食品、含酒类)、百货、烟销售(批零兼营);洗车服务。)
店铺名称
七星关区何官屯镇芳芳粉面馆
联系人
赵菊芳
联系电话
15902671110
店铺地址
贵州省毕节市贵州省毕节市七星关区何官屯镇关口村兴院组
入驻时间
2026-10-28
传承川酒匠心 · 纯粮酿造